酒店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范本
广州雍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
产品订购及安装合同
需 方(简称甲方):
供 方(简称已方):广州雍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
签订地点: 签订时间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为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和经济责任,经双方友好协商,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,就 厨房 油烟抽排系统安装 等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合同如下:
产品名称及数量:
详见设备合同清单(附件)此合同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、合同金额 含 税、含运输费和安装费。
交货期:
1.合同签订后,甲方向乙方交付订金后立即安排生产制作,乙方需在 日内完成附件清单物料的制作,设备进场由甲方验收完毕合格后,乙方方可进场安装。同时甲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场地安装,并且在水、电都到位且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。
三、交货及安装地点:
交货及安装地点: 。
四、验收标准: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:
1、产品验收:产品符合GB4706.52-2001、国际SB/T-10548-2009标准要求。在产品加工安装过程中由甲方品管人员不定时抽检,外购设备类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甲方品管通电测试功能,所有设备全部到场安装完毕后,乙方通知甲方三天内,按设备清单进行整体产品验收。
2、工程安装验收完毕后,所有产品移交给甲方使用,未办移交手续不得使用,甲方自行使用视为移交完毕。
五、结算方式:(总价 ¥ 201357 元整 )
1.本合同经双方商议后打9.5折,成交金额为¥ 191289 元整,即(大写:壹拾玖万壹仟贰佰捌拾玖元 整)
2.自签合同当天起,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30 %作为工程的订金,即工程款小写金额(RMB)¥ 57386.7 元工程款,即(大写: 伍万柒仟叁佰捌拾陆元柒角 )。收到订金后开始生产,订金可抵减工程款。
3.设备验收合格进场后3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50 %即工程款小写金额(RMB)¥ 95644.5 元工程款,即(大写: 玖万伍仟陆佰肆拾肆元伍角 )。
4.乙方在工程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 7 天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17 %工程款小写金额(RMB)¥ 32519.13 元工程款,即(大写:叁万贰仟伍佰壹拾玖元壹角叁分)。
5.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3 % 的工程款小写金额(RMB)¥ 5738.67元,即(大写: 伍仟柒佰叁拾捌元陆角柒分),作为质保款。质保期为 1 年,待质保期满后15日之内支付。
六、材料提供:由乙方包工包料。
七、售后服务:
1、如非人为原因造成对产品的损坏,乙方将在产品售出壹年内免费为产品维修,保修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2、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,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。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,根据实际情况,经双方协商,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
(1)更换: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;
(2)贬值处理: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;
(3)退货处理: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,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(运输、保险、检验、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)。
3、在质量保证期内,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,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,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,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甲方的客户修理,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。
4、超出质保期的主要设备及零部件,乙方提供终生维修、保养服务,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。
5、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,优惠提供产品更新、改造服务。
6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,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,6小时内到现场,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若甲方主要设备坏了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解决,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。
八、货物包装、发运及运输:
1、乙方负责运输到客户处,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、防潮、防震、防锈和反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,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。
2、使用说明书、质量检验证明书、保修单据、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。
3、需要安装的必需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视为交付。
九、调试和验收
1、甲方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,可立即要求退换,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。
2、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,并列出清单,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,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。
3、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,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客户的使用操作人员,并协助甲方的客户一起调试。
4、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,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。
5、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格产品,产生甲方客户拒绝验收后果由乙方承担。
6、对技术复杂的货物,甲方的客户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,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,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十、违约责任:
1、甲方的客户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,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。
2、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,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。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,甲方可解除本合同。
3、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、型号、规格、技术参数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,甲方的客户有权拒收该货物,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且逾期交货的,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。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,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。
4、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,甲方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,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十一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:
1、在合同有效期内,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,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,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。
2、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,应立即通知对方,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。
3、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,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。
十二、其他约定条款
乙方在甲方场地工作,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,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保卫、安全防范措施,派专人负责。因乙方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甲、乙双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,均由乙方负责。
十三、诉讼:
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。本合同可能引起的所有争议,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,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四、其他:
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方存档一份,乙方存档一份。
甲方: 乙方:广州雍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
地址: 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石岗新村东三街一号之1
电话: 电话:
账号: 账号(公账):800246153309688
户名: 户名:广州雍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行: 开户行:广州银行鱼珠支行
签名盖章: 签名盖章: